首页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发行和交易转让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及转让 第三十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发行和交易转让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及转让 第三十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