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发行债券的数量;

发行方式;

债券期限;

募集资金的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