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发行债券的数量;
发行方式;
债券期限;
募集资金的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
发行债券的数量;
发行方式;
债券期限;
募集资金的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