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设置、确定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