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