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限制市场主体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