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乘机 第二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办理乘机登记手续、行李托运、安检、海关、边检、登机口、中转通道等旅客乘机流程的关键区域设置标志标识指引,确保标志标识清晰、准确。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