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将安保业务外包的,应当签订航空安保协议,内容至少包括:

航空安保责任的划分;

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安保要求;

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程序。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签订的代码共享、湿租等协议,应当包含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