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八节 过站和转机 第七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七十六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八节 过站和转机 第七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过站和转机的人员与未经安全检查的其他人员接触。如果发生接触,则相关人员重新登机前必须再次经过安全检查。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