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六节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六节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六节 押解和遣返人员 第六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因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而被押解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机场公安机关应当提前将押解计划通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保部门。 第七十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程序,确保: 第七十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对遣返非法入境人员的运输申请进行安保评估,决定是否运输或是否在运输中采取额外的航空安保措施。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