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一节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第一节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一节 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 第四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将使用的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系统的类型、供应商信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应当受到保护,不得被随意对外提供。 第四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订座系统应当按规定设置获取旅客身份证件信息的程序。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