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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企业简介;

经营情况说明;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队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财务情况;

中国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情况。

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由中国民航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