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
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
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
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严格执行执勤程序,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