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0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08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于扰乱行为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人,由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在调查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