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实施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资源直接进入市场,强化对运营机构涉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内控审计。

运营机构应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资源,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数据安全风险。

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应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保障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