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202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要求,制定本规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