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 (六)
(六) 建成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实施贸易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纳入海港、空港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物流作业功能,通过银行机构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收费账单功能,便利企业办理支付和查询。实现物流和监管等信息的交换共享,为进出口货物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的管理和查询提供便利。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领域拓展至服务贸易,逐步纳入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与国家层面“单一窗口”标准规范融合对接,推进长江经济带跨区域通关业务办理,加强数据衔接和协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