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25年) 第三章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全民阅读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 第二十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阅读、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公共图书馆应…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依法重建、改建全民阅读…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商场、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便利可…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通过设置图书馆、阅览室、报刊架、阅报栏(屏)等,提供多种形式的阅读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第二十六条 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与全民阅读促进相关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丰富全民阅读场景。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