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四章 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企业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