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年) 第五章 企业经营者 第三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企业经营者 第三十一条 企业经营者可根据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一定数量的人员,组成企业领导班子。承包期满后,原企业领导班子即告解散。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