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