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8年) 第六章 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8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承包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企业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