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七章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设备管理的统计报表。设备管理的统计指标,由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企业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如实上报。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设备事故的分类标准由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确定。 企业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