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四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