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三章 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企业购置设备,应当由企业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设备维修等要求。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