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实行租赁经营必须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和承租方的利益。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