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