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健身条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全民健身条例(201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