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三十四条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