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