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省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