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六章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纪律 第十九条 申报创新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必须参加评审会议,不得委派代表出席或写出书面意见委托他人到评审会上代读。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和现场核查小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评审或核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部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