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 第五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七条 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结束后,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并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