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 10.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 10. 10. 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 目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