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 (二十五)
(二十五) 规范营商环境评价,以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实际感受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地方和市场主体负担。(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实抓细相关改革,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形成改革合力。国务院办公厅要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督促协调和业务指导,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改革取得更大实效。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