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年) 2.

2. 2019年10月底前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再压减30种以上,继续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简化强制性认证管理程序,减少认证证书种类数量。(市场监管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