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四节
第四节 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意识,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危险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预警信息发布和上报制度,提高防灾标准,最大限度减少海洋自然灾害损失。加强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加强水产养殖、海岛旅游等产业防灾减灾避灾能力建设,提高海上作业人员和旅游人员防御海潮、风暴潮等灾害能力,最大程度保障灾害发生后人员安全。加强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实时监测及预警预报,防范海上石油平台、输油管线、运输船舶等发生泄漏,完善海上溢油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溢油影响评价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提高灾害信息服务水平,深化灾害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应对灾害救援产品与特种装备生产体系,健全海上应急救援队伍,研究制定海洋应急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