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加快推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产学研结合模式,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公共转化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和评价机制,积极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园区和技术交易市场等。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参与海洋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海洋科技成果、技术转让等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建设并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网络。有条件的地区在统筹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交易服务和推广中心。
加强海洋高技术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鼓励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好、竞争优势突出的园区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创新功能,提高产业承载和集聚能力。支持各类产业园区优化调整结构,推行园中园和一区多园模式,建设特色海洋产业园区,推进建设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青岛蓝色硅谷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