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一节
第一节 海洋交通运输业
海上运输。优化海运船舶运力结构,促进海运船舶的大型化、专业化。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航运企业,增强远洋航运能力。2015年,远洋船舶平均吨位达到25000吨,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78亿吨。提高运输组织化水平,加快发展大宗货物和集装箱等的多式联运,推进完善陆海联运体系。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国际航运合作水平。积极发展航运保险、航运金融、海事仲裁和信息咨询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初步形成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港口建设。有序推进沿海港口建设,完善布局,拓展功能,着力提升港口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推进煤炭、原油、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集装箱等主要货类运输码头建设。到2015年,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推进港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发展公用码头。加强港口深水航道、防波堤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集疏运系统建设。
港口物流。加快发展港口物流,推进港口与临港产业园区的有效对接和联动,建设以港口为依托的全国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和国际物流中心,构建以港口为重要节点的物流服务网络。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监管条件。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在主要港口建立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为通关一体化服务创造条件;推进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重大示范工程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