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三节

第三节 海洋油气业

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力度,稳步推进近海油气资源开发,加强勘探开发全过程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渤海、东海、珠江口、北部湾、莺歌海、琼东南等海域现有油气田采收率,加大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深水区勘探开发步伐,提高深远海油气产量。到2015年,争取实现新增海上石油探明储量10亿—12亿吨,新增海上天然气探明储量4000亿—5000亿立方米;海上油气产量达到6000万吨油当量。进一步优化发展沿海石油石化产业,加大对现有化工园区的整合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升级。强化沿海液化天然气接卸能力和油气输配管网建设,提高储备周转与区际调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