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优化海洋经济总体布局
根据不同地区和海域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以陆促海、以海带陆、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原则,积极优化海洋经济总体布局,形成层次清晰、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经济区的引领作用,推进形成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沿海区域发展的部署,着力培育一批重要的海洋经济增长极。加大海岛及邻近海域保护力度,有序推进重要海岛开发建设,扶持边远海岛发展,加强海岛地区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