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46.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 (二)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二) 46.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 (二) 被申请人未得到合法传唤或者虽经合法传唤但未获得合理的陈述、辩论机会,或者无诉讼能力的当事人未得到适当代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