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36.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36. 36.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住所及身份证件号码;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载明其名称、住所地,以及法… (2) 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名称、裁判文书案号、诉讼程序开始日期和判决日期; (3) 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4) 申请执行判决的,应当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和财产所在地,并说明该判决在我国领域外的执行情况;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