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88.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88. 88. 海事法院无论基于海事请求保全还是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等原因扣押、拍卖船舶,均应当在知悉针对船舶所有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及时解除扣押、中止拍卖程序。 破产程序之前当事人已经申请扣押船舶,后又基于破产程序而解除扣押的,有关船舶优先权已经行使的法律效果不受影响。船舶所有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当事人不能申请扣押船舶,属…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