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81.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81. 81. 因船舶碰撞或者触碰、环境污染造成海上及通海可航水域养殖设施、养殖物受到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其由此造成的养殖设施损失、养殖物损失、恢复生产期间减少的收入损失,以及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确定损失支出的合理费用。养殖设施损失和收入损失的计算标准可以依照或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被侵权人就养殖损害主张赔偿时,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事故发生时已经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许可证;养殖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人民法院对收入损失请求不予支持… 十五、 关于其他海事案件的审理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8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