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6.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22年) 6.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登记设立的公司因出现公司僵局、解散、重整、破产等原因,已经由登记地国法院指定司法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该管理人可以代表该公司参加诉讼。 管理人应当提交登记地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公证认证手续等相关文件证明其诉讼代表资格。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述证据组织质证,另一方当事人仅以登记地国法院作出的判决、… 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