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 73.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9年) 73. 73. 在确定卖方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内容时,应当以合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主要依据。相关部门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的推介、销售,以及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作出的监管规定,与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 72. 目录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