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19年) 第五章 数据发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三条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1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数据发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三条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污染源普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污染源普查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