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2002年) (八)

(八) 本《标准》检查得分最高为1000分,另有加分项目最高为50分。农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700分(含)以上、工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650分(含)以上,方具有被评定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