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199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维护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