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 六、 六、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视察活动、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督促本决议的执行。 五、 目录